中国建设银行(澳门) facai369 2024-10-17 16:41:28 525 0条评论 默认 摘要: 经纪佣金0.15%之条款及细则(“证券买卖优惠”): &nbs... 经纪佣金0.15%之条款及细则(“证券买卖优惠”): 1. 推广期由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推广结束日期将于推广完结前一星期于本行网页公布。 2. 证券买卖优惠只适用在推广期内于本行任何一间分行成功开立证券买卖户口之客户(“合资格客户”) 。 3.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透过「网上银行」或「流动理财」户口买卖香港证券将可获得0.15%经纪佣金优惠。 4. 合资格客户必需于开户前的3个月内未曾持有证劵买卖户口,方可获享证券买卖优惠。 5. 合资格客户于交易时须先缴付标准经纪佣金。减免之经纪佣金将于推广期结束后3个月内回赠予合资格客户证券户口连结之结算户口。于回赠时,合资格客户之证券户口、 结算户口及「网上银行」/「流动理财」户口须仍然有效,方可获享回赠。 6. 合资格客户仍须缴付其他非佣金项目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存入证券费、印花税、交易征费(如适用者)。 7. 合资格客户不能为本行职员。 浮窗式百度分享代码,请勿使用文字或图标 打赏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